发布时间: 2021-01-21 15:21:49
修改时间: 2021-01-21 15: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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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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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笔试题】
1.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5万元共同合伙经营一服装店,后经营亏损,全部合伙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丙9万元。丙在索债时发现甲已丧失清偿能力,遂请求乙清偿全部债务,乙却认为自己只应承担其中1/3的债务即偿还丙3万元,双方产生争议。乙对丙应负的清偿债务金额是:( )
A.3万元
B.4.5万元
C.9万元
D.甲乙协商后确定
2.近年来,离婚案件中“女性敢说离”的特征愈发明显,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显示,离婚案件中,73.4%的原告为女性,离婚主动权更多掌握在女性手中。下列关于“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是某海军陆战队的一名军人,小李的妻子以聚少离多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B.小王是一名作家,婚姻期间,其两部描述家庭生活的作品在市场销售火爆,离婚时小王以稿酬为个人所有为由拒绝了其妻分割财产的请求
C.小陈因交通事故下落不明满3年,其妻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小赵与其妻子结婚五年未得一子,年初其妻子怀孕,却在怀孕第三个月时不幸流产,五个月后,小赵的妻子提出离婚诉讼,不应被准予离婚
3.公民甲于2017年6月25日19时乘坐某航空公司的飞机出差。原定于2017年6月26日凌晨到达,但因飞机于升空20分钟后发生事故坠落,甲至今杳无音信。政府部门于2017年7月10日公布了失踪人员名单。其利害关系人最早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时间是:( )
A.2017年7月10日
B.2019年6月25日
C.2019年7月10日
D.2021年6月25日
4.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甲在对乙的房产进行预估时,由于甲计算错误,将原本的120万元预估为90万元,致使乙的房产在拍卖时亏损较大。对此,乙的损失应由( )承担。
A.甲
B.乙
C.甲和乙
D.该市房地产管理局
5.老张的儿子小张(8岁)课间时与同学小李发生争执,不慎将小李的眼睛打伤,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这一损失应:( )
A.由老张承担,如果学校未尽管理职责,承担补充责任
B.由学校承担,如果老张未尽监护职责,承担连带责任
C.由老张承担,如果学校未尽管理职责,承担连带责任
D.由学校承担,如果老张未尽监护职责,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及解析】
1.答案:C。易错项为A。注意:区分法定企业与合伙企业。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故乙应当承担9万元的债务。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2.答案:C。易错项为D。注意:法律倾向保护弱者。
【解析】A项,《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小李的妻子要求离婚需要得到小李的同意,且小李不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小李妻子的离婚诉讼不应被准予。A项错误。B项,《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稿酬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应参与财产分割。B项错误。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C项正确。D项,《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小赵的妻子提起离婚诉讼的,不受妊娠时间限制,故应准予离婚。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3.答案:B。易错项为C。注意:区分宣告死亡的时间。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题干中公民甲因飞机发生事故坠落而杳无音信,满足法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情形,因此利害申请人可在失去音讯之日,也就是2017年6月25日两年之后的2019年6月25日申请宣告死亡。A、C、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项。
4.答案:D。易错项为A。注意:①员工故意犯错,员工负责赔偿;②员工是过失犯错,公司负责赔偿。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甲在执行工作任务中由于计算错误造成乙的财产损失,此时应由用人单位即房地产管理局承担责任。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
5.答案:A。易错项为C。注意:区分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本题中老张的儿子小张(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此可知老张应当承担损失,排除B、D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可知学校承担的是补充责任,排除C项。因此,本题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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