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八)

发布时间: 2020-09-09 10:08:36

修改时间: 2020-12-31 17:42:20

阅读量: 772

作者: 管理员

下面是高校辅导员招聘网为您整理的: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八),更多辅导员相关招聘资讯公告、考试经验技巧、笔面题库请持续关注闽试辅导员。

【辅导员笔试题】

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既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又是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有:( )

A.休息权 

B.受教育权 

C.批评建议权 

D.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2008年11月27日上午,北京市首家人大代表工作站在海淀区清河街道毛纺南小区开门接待居民。在这里,海淀区人大代表与社会居民面对面,直接听取民意,代表定期向居民公示和反馈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人大代表工作站的成立表明:( )

①我国公民政治权利进一步扩大 

②民意表达的渠道不断拓宽

③人大代表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 

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逐渐形成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

3.下列活动中属于司法活动范畴的是:( )

A.某司法局审查并发放律师执业证

B.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C.交警对王某的交通违章进行罚款处罚

D.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涉嫌受贿犯罪予以批准逮捕

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写入宪法,这有利于:( )

①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依宪治国 

②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乃至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③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性 

④激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5.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D.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答案及解析】

1.答案:B。易错项为D。注意:受教育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解析】A项,《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B项,《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C项,《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D项,《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本题答案为B项。

2.答案:C。易错项为D。注意:基层群众自治只有居委会和村委会。

【解析】①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题干中没有体现公民政治权利的扩大。②人大代表与社会居民面对面,使得居民更有机会直接将意见反映给人大代表,体现了民意表达渠道的拓宽,符合题意。③人大代表应该履行宪法赋予其法定义务,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符合题意。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已经形成,且题干中没有体现有关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容。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3.答案:D。易错项为A。注意:司法机关只有法院和检察院。

【解析】A项,司法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不是司法机关。发放律师执业证属于行政许可行为,不属于司法活动。B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虽然为司法机关,但做工作报告并非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因此不属于司法活动。C项,交警属于行政主体,对交通违章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不属于司法活动。D项,司法活动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题干中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行为是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检察机关”属于我国的司法机关。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

4.答案:C。易错项为B。注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一直具备合法性。

【解析】①项,习近平总书记曾特别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故将“宪法宣誓制度”写入宪法有利于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依宪治国,①正确,当选。②和④项,王晨副委员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在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曾指出,建立并施行宪法宣誓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牢固树立国家工作人员宪法观念,增强履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通过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可以塑造公众的宪法信仰、法治信仰,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突出宪法至上的氛围。故②和④正确,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5.答案:A。易错项为B。注意:本题要求选择“说法不正确的”。

【解析】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B、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由此可知,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并非所有权。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推荐阅读】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汇总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七)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六)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五)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四)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三)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二)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一)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十)

辅导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易错题(九)

闽试高校辅导 -【微信公众号】闽试辅导员.jpg


购物车

全选

0件商品

共计:0

  • 加入你感兴趣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