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9-09 10:53:39
修改时间: 2021-01-13 11: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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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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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理论与实务】
3.新世纪的高度重视和规范性发展
2000年6月,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隆重召开,江泽民总书记在大会上谈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时说:“思想政治工作是全党的工作,所有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都要做。同时,又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专兼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这要作为一件大事抓紧去做。”
同年7月,中共教育部党组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申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文件指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系学校专职从事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包括学校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院系党总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等。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该承担‘两课’或其他课程的教学及相关科研工作。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是指从教师和品学兼优的党员研究生、高年级大学生中选拔配备的半脱产学生班主任、导师或学生政治辅导员。他们一边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学习,一边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任期一般为40年;兼职学生政治辅导员任期一般为2—4年。”“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应纳入学校专任教师培训计划,按专任教师培训同等待遇。…‘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时,也应结合他们的特点和需要,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够在各自原有的学科专业上不断发展。”
2004年8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即十六号文件。文件全面指出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其中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主体是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思想政治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根据学科和课程的内容、特点,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辅导员、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辅导员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班主任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
2005年1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作为十六号文件的配套文件中的一个。文件指出:“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在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方面,文件规定:“高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的专职辅导员。同时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高校稳定。”文件还特别提出了要大力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工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要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切实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解决好评聘教师职务问题和职称评定问题,统筹规划专职辅导员发展问题,完善评优奖励制度等。
我国的辅导员制度经历了五十多年历史的发展,全国各地各高校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积累了相当多丰富的经验。各省的思想教育理论研究会和高校学生工作部(处)也通过一些研究项目的开展或者辅导员论文征集等活动促进了辅导员理论研究的迸展,积累了一部分研究成果。但是,总体上看,我国的辅导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我国辅导员工作的职责定位
我国的学生辅导员一般情况下接受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院系的双重领导,辅导员的职责也就对应的包括两大块,一块是接受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的领导,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主要是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和国家时事政策教育等;在管理方面则包括稳定工作、奖学金管理、学生队伍建设、日常班务等;服务方面则包括助学金服务、学生贷款、心理和职业方面的辅导等。另一块则是接受院系的领导,协助院系做好教学方面的服务性工作。
2.我国辅导员的专业化状况
我国的辅导员在过去的五十年中还并没有出现专业化、分工很细的分类,统称思想政治辅导员,并且从业人员以兼职青年教师、研究生居多。在社会发展、高等教育变革、学生心理问题严重、职业发展成为高校热点问题的大背景下,有些高校在学校层面或者院系层面开始设专职人员负责相关事宜,但非常规范的专业辅导员还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出现。一般意义上的高校辅导员包括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和高年级学长辅导员几种类别。各地、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辅导员的组成情况会有所不同。浙江省在这两年国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建设的背景下大大提升了全职辅导员的数量。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则采取了人才培养与辅导员用人相结合的制度。
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的辅导员专业化还没有真正开始,辅导员还未形成自身的核心业务,从业人员也相当不稳定。部分青年教师在学校的安排下不得不从事辅导员工作;许多应聘专职辅导的人希望以辅导员岗位为跳板向学术方向或党政管理方向发展。
3.我国辅导员工作的运行机制
在我国高校中,每一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名辅导员来进行管理,一般情况下,从形式上来看辅导员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所主管的学生工作部来进行管理,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但是,事实上学生工作的重心是在院系,各院系都会设立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支部)副书记和副院长(系主任),下设班(年)级辅导员。一般情况下,每周在学校层面会有一次学生工作例会,由学校层面党委副书记、相关部处和院系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出席,上传下达相关学生工作事宜。会后,院系层面也会安排一次学生工作例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分团委书记等人共同出席。会议根据学校学生工作例会精神和院系安排对辅导员进行工作布置,并汇总基层情况。因此,我国辅导员是按照班(年)级为单位开展工作的,学校的学生工作开展主要通过学校和学院两级学生工作例会抓辅导员队伍。
4.我国辅导员的主要工作方式
我国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方式则是管制性的,辅导员必须对一个班级(生活园区的楼)实体负责,工作的重心在于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尽管我国的辅导员一般情况下都是经过严格选拔出来的,具有比较高的责任感,也比较热情。但是,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和稳定工作是辅导员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搞好一个班级的工作,辅导员除了自己的努力工作以外,还要依赖班级的学生队伍.,因此,学生队伍建设也成为了我国辅导员所特有的工作内容。总的说来,我国辅导员是一个班(年)级的管理者和领导者,他们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保证班级稳定.管理班级日常事务,为学生服务都是通过班(年)级的学生干部进行的。过去计划经济下,辅导员在毕业分配、评奖评优、学生评价等方面,享有分配型的权力,这种分配型权力可以激励学生干部为学生工作而努力。今天这种分配型权力随着社会的改革已经削弱很多。不过,我们的辅导员还是可以将奖学金、评优、出国、出境交流等机会作为调节杠杆来抓学生队伍。这种管理和领导式的工作方式会衍生出一定的不公平,学生干部跟普通学生相比在获取学校资源方面就具有一定的优势。
4.我国辅导员工作的效果评估
我国辅导员职责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学生服务几大块内容。从工作效果方面来看,管理和服务两大块内容能够在辅导员的领导和管理之下比较好地完成。具体的表现在,我国高校稳定、犯罪率低、学风比较好、积极向上的学生活动丰富、有良好的班级文化和寝室文化、学生毕业率比较高等等。这些都得益于我国高校党委的有效领导,强有力的管理体制,辅导员的领导和管理能力,以及细致全面的工作。不过,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本应属于辅导员最重要职责的工作做得并不到位,社会主义教育、时事政治教育、党员积极分子工作等等都有流于形式,甚至被忽视的倾向。第二,我们在心理辅导、职业辅导这些非常专业化的服务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学生需求,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起步比较晚,工作人员和辅导内容方面都还没有到位。
从辅导员制度的现状来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改革,以及西方学生事务管理理论对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启示,辅导员制度在经历了五十多年的发展后,面临着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1、辅导员的选聘和配备
辅导员的选聘和配备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从宏观上看,辅导员在全国范围的总量问题,与之相关联的是辅导员与学生的比例状况。二是从微观上看,高校在辅导员选聘应当如何进行,与之相关联的是各高校自身的人事制度改革以及高校辅导员岗位对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家要求高校要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从全国范围来看,大部分高校无法做到1:200的比例配备,部分高校甚至比例达到1:500。历史上,国家对辅导员和学生比例的要求有过三次,第一次是1964年要求的1:100,第二次是1981年要求的1:120,第三次是2005年要求的1:200。在早期,由于学生人数比较少,辅导员的配备不成问题,但随着学生扩招,如果继续维持1:100左右的比例,高校的成本就会过高,众多辅导员的出路也会成为问题,因此最新的1-200,是一个综合考虑了方方面面因素的规定。从微观上来看,辅导员的选聘和配备应当基于辅导员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择优录取,而不应当局限于从本院系的毕业生当中留任。
2、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同时也指出:“要统筹规划专职辅导员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专业化的前提是改变所有学生事务块状集中于班级由一个辅导员完全负责的现状,应当将德育、心理辅导、职业辅导、学生贷款和资助等专业化的学生事务集中到学校层面上,选拔专业化的辅导员来承担。带班和住楼辅导员则主要承担学生管理工作。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将建立在辅导员专业和职能分类的基础之上。
3、辅导员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机制
我国的辅导员队伍培训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大部分情况下由年长辅导员对年轻辅导员的传、帮、带,缺乏完整的培训体系。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位、第二学位和专业硕士培养属于思想政治教育专门人才培养,是实现辅导员队伍专家化的重要途径。但从全国范围来看,与辅导员职业对口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生很少从事辅导员工作。大批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却专门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又仍旧留恋自己的原专业。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大多毕业于专门的辅导学专业、辅导与咨商专业、教育学专业或者咨询心理学专业。我们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专业教育与辅导员工作的挂钩。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着重提出了辅导员、班主任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由此可见,我国辅导员的培养上将向专业学位培养方向发展,在培训机制方面则将会形成科学的培训体系。
4、辅导员横向流动机制的形成
目前,高校辅导员的评价系统主要局限在高校内部,各有各的具体做法,缺乏统一的标准,这就导致在辅导员横向流动的过程中,高校作为接受方缺乏客观的参考依据。在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有专门的高校学生人事协会或者辅导员协会对学生事务工作者进行相关的能力素质认证,在全国或者整个地区范围内形成了统一的评价标准,这促进了最优秀的辅导员能够在一个地区甚至全国的范围内涌现出来,从而进一步实现了辅导员的跨学校和跨地区流动。我国辅导员也已经在高校层面或者网络论坛上形成了一部分非正式组织,这有可能在将来发展成为辅导员行业协会。以辅导员为主体的学生工作者的跨地区和跨学校的横向流动也必然是我国辅导员制度发展的一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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